2013版DB3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解析,调理肉制品与调理水产品规范详解
《DB31/2016-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解读》主要针对调理肉制品与调理水产品的规范进行详细解读,旨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,保障消费者健康,标准涵盖原料选择、加工工艺、标签标识等方面,为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提供参考依据。
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,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,食品安全问题也愈发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,我国政府对此高度重视,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,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,本文将深入解读DB31/2016-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,重点探讨调理肉制品和调理水产品的规范与监管。
DB31/2016-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概述
DB31/2016-2013是上海市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,该标准于2013年首次发布,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,该标准的出台,旨在规范调理肉制品和调理水产品的生产、加工、包装、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,确保食品质量安全。
调理肉制品的规范与监管
原料要求
根据DB31/2016-2013标准,调理肉制品的原料需满足以下条件:
-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肉类原料,如猪肉、牛肉、羊肉等。
- 原料必须新鲜、无病、无污染,严禁使用变质、病疫等不合格的肉类。
- 在原料加工过程中,应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,确保食品卫生。
加工工艺
调理肉制品的加工工艺需遵循以下要求:
- 加工过程中,应采用合理的杀菌、冷却、冷藏等工艺,确保食品质量安全。
- 严格控制温度、时间等参数,防止食品变质。
-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,严禁滥用。
包装与标识
调理肉制品的包装需满足以下条件:
-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,无毒、无害、无污染。
- 包装应具备防潮、防尘、防菌等功能,确保食品在运输、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。
- 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许可证号、执行标准等。
监管措施
为确保调理肉制品质量安全,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:
- 加强对原料采购、加工、包装、运输等环节的监管。
- 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,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调理肉制品的行为。
-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,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、去向可查证。
调理水产品的规范与监管
原料要求
调理水产品的原料需满足以下条件:
-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鲜活水产品,如鱼、虾、蟹、贝类等。
- 原料必须新鲜、无病、无污染,严禁使用变质、病疫等不合格的水产品。
- 在原料加工过程中,应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,确保食品卫生。
加工工艺
调理水产品的加工工艺需遵循以下要求:
- 加工过程中,应采用合理的杀菌、冷却、冷藏等工艺,确保食品质量安全。
- 严格控制温度、时间等参数,防止食品变质。
-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,严禁滥用。
包装与标识
调理水产品的包装需满足以下条件:
-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,无毒、无害、无污染。
- 包装应具备防潮、防尘、防菌等功能,确保食品在运输、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。
- 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许可证号、执行标准等。
监管措施
为确保调理水产品质量安全,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:
- 加强对原料采购、加工、包装、运输等环节的监管。
- 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,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调理水产品的行为。
-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,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、去向可查证。
DB31/2016-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调理肉制品和调理水产品的生产、加工、包装、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,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,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,确保食品安全标准得到有效执行,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、健康的食品,消费者也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,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,共同维护食品安全。